经济管理学院

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

  • 人浏览
  • 更新时间:2023/10/8 18:30:29

为认真做好学校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根据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印发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办法的通知》(川艺〔20173文件规定,现就做好2022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,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

一、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,表现良好,无违纪行为;

5.家庭经济困难(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),生活简朴,无奢侈消费行为。

国家助学申请程序

学院根据当年学校下发文件向学生公布书面通知,并做好宣讲工作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(附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),填写并向二级学院上提交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
三、国家助学评审程序

学院在学生完成申请后,开展全面初评工作。
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,要严格按照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进行;

2.学生的思想品德、行为规范情况,应广泛征求班级同学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任课老师的意见,并结合实际表现进行评定;

3.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资助学生名额计划,通过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研究、讨论,确认评定当年本书社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,并报送学生工作部